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项目概况: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166号,主要生产双面/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项目占地面积约24526.6平方米,其中重点区域面积在6200平方米左右。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地块2002年以前为未开发利用的山地,现状及历史没有过重污染工业进驻。
三、场地产排污情况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项目员工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工业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项目磨刷、蚀刻、显影、退膜等工序,项目工业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18)中表2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于2013年5月委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对本项目含镍废水进行单独的分流处理。含镍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出水总镍污染物指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中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目前含镍废水处理工程已投入试运营。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包括生产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及食堂油烟。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酸性气体、氨气、有机废气。本项目共设18套废气处理排放装置,分别对内层蚀刻、外层蚀刻、图形电镀、表面涂覆、沉铜及阻焊等工序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后通过管道到楼顶再通过装配套了废气处理装置,此外对钻孔等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布袋除尘装置,所有废气处理后电镀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限值标准,其余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44/27-2001中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经25米以上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对食堂油烟安装专用烟道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后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后至所在建筑顶层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为生产线泵浦、风机等运行噪声、空压机、备用发电机、各类抽排风设备等,对主要高噪声设备均安装了隔声降噪设备,通过厂房阻挡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项目在生产过程废铝垫板/胶垫板、废钻头、废包装材料等一般性质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运营资质的回收部门或原厂家加以回收利用;本项目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加工过程产生的各类蚀刻液及其包装桶、电镀废液、有机废渣、含氰废水及其包装容器、废水处理重金属污泥以及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墨、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线路板及其边角废料等,,项目将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安全处理。
厨余垃圾及潲水油:项目配套食堂运营期产生的餐厨垃圾及潲水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外运处理。
四、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应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和《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办〔2016〕36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 对造成的土壤污染承担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需要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为全面、完整、精确的排查该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隐患,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对责任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有关技术导则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对场地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编制《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五、自行监测结论及建议
5.1 结论
土壤监测结论:本项目地块内共设7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21个土壤样品。共检测土壤因子78项(间对二甲苯为1项),检出土壤因子11种。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均未检出,其他重金属和石油烃及挥发性有机物因子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S1W1、S2、S5有部分检测因子高于2019年检测污染物监测值30%以上,可能原因是由于土壤污染分布自然规律波动导致监测值呈上升趋势,但所有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结论:本次地下水调查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56项因子(间对二甲苯为1项),检出地下水因子共11项,包括pH、砷、镉、铜、铅、汞、镍、锌、铬、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S1W1有部分检测因子高于2019年检测污染物监测值30%以上,可能原因是由于地下水污染分布自然规律波动导致监测值呈上升趋势。所有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5.2 建议
(1)、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条例文件规定,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公司的日常议事日程,加强环保日常的管理,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好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巡查制度,及时维护好环保设施,增强环保观念,强化环保理念与环保社会责任。
(2)、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全厂全范围进行排查,特别对废水站、电镀车间、化学品仓库地面、危废存放间、垃圾站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排查,在不生产时进行检修,排除有渗漏、硬化层塌陷、管道破裂等情况,加强防渗漏、地面硬化措施,该硬化的硬化,防止相关污染因子呈上升趋势或者污染趋势。
(3)、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4)、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外界环境对地块的环境造成的影响,应对全厂周围污染源进行排查,排除厂外环境污染源迁移、运输、泄露等污染本地块的情况,加强对产污单位监督,对外界污染源进行有效防护隔离。防止污染源污染本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