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项目概况: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共和村第六工业区A区,主要从事五金加工,生产灯饰及电脑五金件。项目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重点区域面积约为13000平方米左右。
二、场地使用历史和现状
经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地块2003年以前为未开发利用的滩涂,现状及历史没有过重污染工业进驻。
三、场地产排污情况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生产废水有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及混排废水。产生的部分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然后排入茅洲河,另外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及食堂油烟。生产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碱综合废气、铬酸雾废气、氰化氢废气。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于每个楼层分别设置酸碱综合废气处理塔、氰化氢废气处理塔及铬酸雾废气处理塔,废气进入净化塔内,高速撞击水面,使废气中部分污染物在净化水中反应,使污染物得到出除,酸碱综合废气、氰化氢废气及铬酸雾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二级二时段排放限值,与车间的其他废气利用风机经管道高空排放。对项目产生的油烟安装专用烟道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后至所在建筑顶层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主要噪声源为打磨机、铸模机、车床、马达等设备,通过厂房阻挡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减少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项目在生产过程废料、次废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运营资质的回收部门或原厂家加以回收利用;本项目产品加工过程产生的电镀液、废工艺溶液、退镀液、工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将其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深圳市宝安区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安全处理。
四、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应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
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和《深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深府办〔2016〕36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 对造成的土壤污染承担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需要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
为全面、完整、精确的排查该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隐患,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对责任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有关技术导则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对场地的土壤进行了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编制《深圳市嘉鸿泰实业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五、自行监测结论及建议
5.1 结论
土壤监测结论:本项目地块内共设7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21个土壤样品。共检测土壤因子50项(间对二甲苯为1项),检出土壤因子10种。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的六价铬、氰化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其他重金属和石油烃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土壤S3W3、S5、S6有部分检测因子高于2019年检测污染物监测值30%以上,可能原因是由于土壤自然波动导致监测值呈上升趋势,但所有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结论:本次地下水调查共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4个地下水样品。共检测37项因子(间对二甲苯为1项),检出地下水因子共11项,包括pH、砷、镉、铜、铅、镍、锌、铬、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石油烃(C10~C40)。除S2W2的pH外,其余检测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雨的影响,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及松散岩类孔隙水,地下水偏酸性,符合深圳市地下水pH值的实情。目前石油烃(C10~C40)尚未有相关标准,参照香港环保署发布的《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的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2007年12月来进行评价,结果均小于限值;地下水S2W2、S3W3、S4W4有部分检测因子高于2019年检测污染物监测值30%以上,可能原因是由于地下水自然波动导致监测值呈上升趋势,但所有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5.2 建议
(1)、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环保条例文件规定,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公司的日常议事日程,加强环保日常的管理,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好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巡查制度,及时维护好环保设施,增强环保观念,强化环保理念与环保社会责任。
(2)、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全厂全范围进行排查,特别对废水站、电镀车间、化学品仓库地面、危废存放间、垃圾站等可能污染的地方进行排查,在不生产时进行检修,排除有渗漏、硬化层塌陷、管道破裂等情况,加强防渗漏、地面硬化措施,该硬化的硬化,防止相关污染因子呈上升趋势或者污染趋势。
(3)、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4)、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外界环境对地块的环境造成的影响,应对全厂周围污染源进行排查,排除厂外环境污染源迁移、运输、泄露等污染本地块的情况,加强对产污单位监督,对外界污染源进行有效防护隔离。防止污染源污染本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