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水库东北侧,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集群内,该地块总面积为194566.1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
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受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委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要求,于2022年11月启动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地块现状土地性质为园地、林地和建设用地,历史及现状实际用途主要为荒地、绿地,历史以来未入驻过工业企业,地块内无重点行业企业,无高环境风险设备、高环境风险建(构)筑物和任何污染治理设施。本场地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边界50m范围内也不存在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潜在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2020年)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可认为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为验证地块污染识别结果,快速判断地块土壤的环境质量,我司在地块内进行了12个表层土壤(0~20 cm)点位的VOCs和重金属快速检测。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各点位土壤VOCs和重金属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合各项资料分析结果、现场踏勘结果和快速检测结果判断,深圳中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进行详细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