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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M1地块城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3 11:26人气:249

龙川县2021年度第一批次(M1地块)城镇建设用地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莲塘村地块中心地理横坐标:2669942.932,纵坐标:38624988.542,面积约21479.6m2项目地东侧为在建幸福大道,南侧为空地,西侧隔水坑为龙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北侧曾是龙川县新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部(现已空置)历史用途为林地和鱼塘,现状用途为林地和空置板房地块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具体用途暂时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规划暂未确定,后续可能涉及规划调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因此,为确保用地安全,龙川县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涉及土地储备的,土地使用权人须在土地收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评审,已收储的,责任主体须在交地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评审”要求,委托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网格布点法在场地内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同时在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表层对照点以及1个地下水对照点。通过取样监测分析,结果如下:

1)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有2点位钻探至15米仍未见地下水初见水位,1个点位钻探至风化岩未见初见水位。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要求若调查至风化层或地下15米仍无地下水的,可不监测地下水在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检测结果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水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指标含量低于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标准

综上,根据初步调查果表明,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重点关注污染物未超过污染标准限值,地块环境风险可接受,确定为非污染地块并可安全利用。因此,该地块满足居住用地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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